上海市食药监抽查化妆品质量:4批次有问题,2批次系假冒

上海市食药监抽查化妆品质量:4批次有问题,2批次系假冒

近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度对本市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结果。

近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上半年度对本市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质量监督抽检结果。本次抽检共完成检验701件,有4批次化妆品抽检不合格。各抽样单位已对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化妆品依法进行了查处。

上海美博佳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被抽样的批号为BLC0515的丝碧澳妮滋润轻盈露(广州柏俐臣化妆品有限公司标示生产)甲醇不合格。甲醇在体内不易排出,有积累的作用,即使少量甲醇也能引起慢性中毒,皮肤经常接触少量甲醇液体可引起皮炎。《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限用物质(2000mg/kg)。

上海市闸北区洁峰美容美发 店 被 抽 样 的 批 号 为20150914的文峰防晒霜(上海文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标示生产)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合格; 上海樱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抽样的批号为LS2855的泽颜蝴蝶兰抗皱面膜(丽鑫生技化妆品(上海)有限公司标示生产)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合格,产品系假冒。

霉菌和酵母菌属于微生物,微生物对化妆品的污染,不仅影响产品本身的质量,且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规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得大于100CFU/mL 或100CFU/g。

胡东恩(个体经营户)被抽样的痘根尽除痘净根膏霜(广州市白云区威尔美化妆品厂标示生产)氧氟沙星不合格,产品系假冒。氧氟沙星属于抗生素类物质。长期使用添加抗生素的化妆品,容易导致抗生素滥用、耐药,可能引起接触性皮炎等不良反应。《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如发现被公告的不合格化妆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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