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原料”难禁!这是谁的锅?

“禁用原料”难禁!这是谁的锅?

再起风波。

化妆品原料再起风波,监管再下一城。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14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2年第7号)》。

通告显示,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生产企业江苏娇颜芭比化妆品有限公司、品牌运营商童泰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童泰七草修护霜等14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随着多项新规的落地和执行,化妆原料严监管的时代已经到来。

祛痘品类占比高/婴童护肤再登“黑榜”

根据附件《14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显示,涉事的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分别为:童泰七草修护霜、紫婴坊婴儿VE嫩肤霜、朵妍亿莎清肌润颜黑膜、朵妍亿莎美肌修护面膜、伊莎薇雅清痘净肤啫喱、CBM草本净痘原液、CBM植物净痘乳霜、乐佰琦祛痘修复凝露、韓聖伊薰衣草祛痘原浆液、POPO痘后修护霜3、junge Ruder年轻标志祛痘水、TY祛痘精华液、彰彩焗油染发霜-植物调理型、蓝佧红石榴抗皱修护面膜。涉及婴童护肤、面霜、面膜、祛痘、染发等多个品类。

其中,此次通报的14批次含禁用物质化妆品,超过一半是祛痘产品。其中,“TY祛痘精华液”检出三种禁用物质,“伊莎薇雅清痘净肤啫喱”和“韓聖伊薰衣草祛痘原浆液”各检出两种禁用物质。这些禁用物质多为糖皮质激素和抗生素。

值得注意的是,在14批次被通报的化妆品中,还有两批次婴童产品,分别是江苏娇颜芭比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童泰七草修护霜,以及福建紫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紫婴坊婴儿VE嫩肤霜。前者被检出糖皮质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后者被检出抗真菌药咪康唑。

此次检出的禁用原料包括了氯倍他索丙酸酯、咪康唑、地索奈德、甲硝唑、氯霉素、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环丙沙星、西替利嗪、邻氨基苯酚等。

国家药监局网站上的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氯倍他索丙酸酯属于糖皮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甲硝唑、氯霉素、咪康唑等属抗生素类药物。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湖南、江苏、福建、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上海2家企业被罚/原料商被立案调查

就在1月中旬,上海就有2家化妆品企业因产品添加违禁原料被处罚。

1月18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上海倩菲儿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倩菲儿)涉嫌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奉处〔2020〕262020000012号)。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罚款(17.518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754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HC202100048、HC202100049、HC202100050)显示,当事人生产的姬程亮颜焕彩娃娃霜(批号2019/05/06,规格:40g/盒)检出倍他米松0.624ug/g,姬程亮颜焕彩娃娃霜(批号2019/04/26,规格:40g/盒)检出倍他米松0.655ug/g,姬程亮颜焕彩娃娃霜(批号2019/06/10,规格:40g/盒)检出倍他米松0.653ug/g,上述产品均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

前不久,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格兰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兰)因添加违禁原料作出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上海格兰使用的“NT-7WAN”原料及添加了该原料的面膜产品中含有化妆品禁用成分。案发后上海格兰积极进行整改,并将剩余的NT-7WAN原料做了无害化销毁处理。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老条例),对上海格兰作出“没收朴妆酵母多肽黄金面膜(料体)92.5kg”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生产、销售上述原料的相关人员也已被立案调查。

对此,有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原料商在化妆品原料中添加禁用物,不仅自身会被立案处理,也会殃及下游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从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角度,他们则感到无奈“化妆品生产企业无法对原料中含有的违禁成分识别。难道要求生产企业对所有原料进行分析检查?”

禁用原料强监管/科学监管从源头开始

2021年1月,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新条例)正式施行,我国化妆品行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无论在哪个阶段,化妆品原料一定都是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和功效的根本。科学监管的第一步也就是从源头做起,只有高质量的原料才能成就高质量的产品。

2021年,国家药监局在禁用原料上的强监管,让行业“胆战心惊”。5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其中,化妆品禁用原料名单达1284个,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则有109个。

在这份公告中,在业内引起广泛争议的大麻(CANNABISSATIVA)仁果、大麻(CANNABIS SATIVA)籽油、大麻(CANNABIS SATIVA)叶提取物以及大麻二酚等大麻类原料,明确被禁用。

2021年底,行业再次明确发文,377(苯乙基间苯二酚)被禁止添加在普通化妆品中。“红没药醇”“蓝铜胜肽”“熊果苷”“姜根提取物”等热门成分都将被禁用的消息也相继传出,但随后遭到官方否认。还有干细胞化妆品、刷酸美容、食品级化妆品等概念也被官方进行了全新的科普与定义。

而为了真正实现化妆品制造从原料端溯源,2021年12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上线通知》,国家原料报送码正式上线,化妆品原料生产商或其授权企业可以登陆该平台报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

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从2022年1月1日起,新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需要填报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原料的原料报送码。

一位化妆品原料资深人士对此评论:“原料报送码的管理方式,让中国在化妆品原料数字化管理上走在了世界前列。无论是原料安全信息报送还是普通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制,都体现了对于化妆品原料及成品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化运作理念。”

总结:近几年来,国家对禁用原料的监管毫不松懈,反而更加严苛。不少企业因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登上“黑榜”,甚至落得了“吊销生产许可证”的下场。2021年开始,一系列新规的陆续落地,非法添加违禁原料、虚假宣传、标签不合格、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成为了化妆品违法的“重灾区”。同样,一系列监管措施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国家对化妆品行业违法行为的整顿执行力度的加强,也是对化妆品行业振兴实体经济,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希冀。

0条评论

评论

没有更多啦

加载更多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

本网刊发或转载各类资讯,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以赢利为目的,也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C2CC历来重视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如本网转载之部分资讯、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本网发布该文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C2CC会及时处理。

凡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归本网所有,并遵循C2CC创作共用约定。其他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转载C2CC原创稿件时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信息来源:C2CC中国化妆品网。

晓霞走市场MORE

鲜锋MORE

在现场MORE

超级店长MORE